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

NewZealand 打工


2004年2月下旬,紐西蘭與中華民國簽訂雙方互惠的「打工度假簽證」(Working Holiday Visa)協議,鼓勵雙邊的年輕人,能透過邊賺取旅費、邊打工的方式,增加海外生活經驗。 這項簽證是為了鼓勵國外年輕人體驗紐西蘭的生活與文化,入境目的並不是為了工作。持打工度假簽證者,在效期一年的簽證期中,為同一雇主打工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,不得參加超過3個月短期課程。紐西蘭有許多工作適合打工旅遊年輕人,例如,採葡萄、各類水果,都有特定季節需求額外的人手,還有各個青年旅館、餐廳等,也需要短期打工人力。

==========我是分隔線================

28歲時,聽到不少朋友對渡假打工有興趣。內心不免希望也能去打工度假一下。

但我沒那麼多假期,可以一邊打工,一邊旅行,而且雖然在紐澳打工的時薪很高(採奇異果,每小時約10到15元紐幣,一星期五天,約可賺8000~10000台幣),但每個工作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,也有可能一時之間找不到工作的情況。稅金也是要考慮的,稅率可是不低。真的出去一趟,可能會沒多餘的錢支付家裡的負擔吧!

30歲之後,就沒辦法申請打工度假簽証了。只好安慰自己,自己也不適合去當農夫,或作些一成不變的工作囉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