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1日 星期三

管教不一定要採用愛的教育,但要避免傷害孩子尊嚴

 


 

許勝勛   布丁


被打的痛會過去,丟臉、沒面子的羞恥感則永遠留在自己心裡面,跟著他長大。在往後的每一次犯錯時,那個聲音就會跑出來責罵、處罰自己,告訴自己我真的不好。


在我的諮商室裡,有一些自我要求甚嚴、自我指責過重的成人個案,童年也曾有過類似的被教養經驗,當他們說起這些經驗時,多數是認同父母的管教,承認自己太調皮、不聽話,受到父母責罰是理所當然的,然而,當我暫時拋開是非對錯的包袱,試著去描述他當時的心情,「頑皮地亂摸東西,被爸爸制止和責備後,在爸爸面前立正站好的他其實是知錯的,但接下來,爸爸在大庭廣眾下要他伸手出來接受處罰時,他不只是怕手掌心會痛而縮手,那眾目睽睽的眼神則帶給他極度羞恥的心痛。」「被打的痛會過去,丟臉、沒面子的羞恥感則永遠留在自己心裡面,跟著他長大。在往後的每一次犯錯時,那個聲音就會跑出來責罵、處罰自己,告訴自己我真的不好。」原本輕描淡寫的個案,聽到我的述說,往往淚流滿面,遲來地為自己痛哭一場。

古語說:「養不教,父之過。」然而現代經常出現的問題並非「不教」,而是「用錯方式去教」。當教養裡忽視孩子的感受,即使蘊含的是正確的道理,卻也夾帶著對孩子自尊的傷害。多數孩子理智上知道自己做了不對的行為,但情感上的打擊,卻狠狠地挫敗了他的自尊心和價值感,彷彿先被推倒在地,再被要求站起來,這絕對不會是有教養責任的父母想造成的結果,但卻往往因為忽略了感受,在親子間形成一道傷,讓彼此的心慢慢疏遠,形成鴻溝,留下遺憾。

這個社會需要父母教養孩子,然而教養裡不能沒有愛。透過設限,我們能盡到教養的責任,同時不失去對孩子的愛。什麼是「設限」呢?亦即同理+規範,例如「我知道你覺得好玩,就跑去坐了椅子、摸了音箱,但那是不應該觸碰的東西,你能答應爸爸接下來不再犯嗎?」「那如果再犯的話,我們就不能繼續在這裡玩,爸爸就會帶你離開。」其實「能否擁有玩樂」是孩子最能為個人行為負起責任的事,但大人卻經常先決定讓孩子擁有玩樂,然後在玩樂中發揮最大的權力控制或壓迫孩子,最終孩子失去自尊心,親子間失去安全和信任,父母失去孩子的親近,著實可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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